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项目竞价公告
编号:lhty-20191119-001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项目
2、招标人: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3、招标说明: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确保本公司生产安全、预防公司在遇突发性事故时,能迅速准确有效地进行处理,使组织、指挥协调,现场处理救援工作能快速展开,确保事故灾难后发生后各项应急救援工作能够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的要求,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需依据《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 29639-2013)要求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二、项目内容
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包含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安全风险评和应急物质调查报告,具体时间按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个工作日完成《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并完成评审。
2、报价相关内容:报价为最终价,包含人员差旅费、专家评审费、报告编制费、税金等与此项目相关的一切费用。在服务实施过程中,如出现超出协商约定的服务内容,需增加服务费用,服务费用标准由双方另行商定。
3、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完成《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报告,评审终稿后经张家港应急管理局备案后一周内支付,中标方提供增值税税务发票。
三、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经济实体;
2、具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评价资质证书》;
3、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在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项目质量问题。
四、投标说明
1、报价人投标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文件,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一套,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授权委托书一份等。
2、报价人务必将上述材料与报价清单(注:投标人自行编制)一起进行密封,并在外面注明参与报价的项目名称及报价人公司名称,在报价截止时间之前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
五、报价截止时间
2019年11月27日9:0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价文件不予受理。
六、报价文件接收单位及联系人:
文件提交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200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招标办;邮编:215624
(注:投标人报价可自行送达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招标办;或通过中国邮政或顺丰快递寄送报价文件,快递外包装上注明竞价项目名称。)
接收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投标联系人:骆有健(0512-58533020)
业务咨询联系人:安环技术部 陈翔 (1391569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