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老净化硫酸镍搬迁项目
工程塑料(不锈钢)泵及真空泵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hjg2016-1-24
2016年9月
目 录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工程塑料(不锈钢)泵及真空泵
日期:2016年9月
招标编号:zhjg2016-1-24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现面向国内公开招标采购工程塑料(不锈钢)泵及真空泵,并拟与中标供应商就该设备采购、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售后服务及备件供应等事宜建立长期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合作伙伴关系,欢迎满足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索取招标文件投标。
1、招标内容:
工程塑料(不锈钢)泵及真空泵 数量:13套(详见第四章内容)
供货范围:泵及配套电机
交货时间:11月30日前交货。
交货地点: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施工现场。
2、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具备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和经销商,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
2) 投标人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信誉好,业绩优良,能提供全新、优质、符合标书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最新产品;
3) 设备制造商在行业内有制作、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与业绩,设备运行可靠,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设计、设备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的全程服务;
3、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1) 符合上述资格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可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每天(节假日除外) 08:00~11:30和13:30~16:30(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寄)送至张家港锦丰镇三兴街道五棵松路200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办公大楼三楼质量计量部
联系人:骆有健 邮编:215624
联系电话:0512-58533020
传真:0512-58574100
2)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0月10日16: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一、说明
请投标人仔细阅读招标文件,尤其是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五章星号“*”条款。因投标文件未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而导致的废标,由投标人负责。
1. 项目描述
1.1项目单位(以下称“买方”)计划将资金的一部分用于支付本次招标项目的货物合同项下的款项。
2. 招标方式
2.1招标将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
3. 招标人
3.1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4. 合格投标人
4.1 凡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获得一般纳税人的法人均为合格投标人。
4.2 投标人不得与本次招标项下货物编制设计、技术规格和其它文件的公司或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包括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3 只有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买方的法人才能参加投标。
4.4 投标人应不属于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
5. 合格货物和服务
5.1 投标人提供货物所涉及的货物、技术培训和技术服务等应来自于合格的原产地。
5.2 合格的原产地系指货物或其部件的生产地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货物或其部件是通过制造、加工或用重要的和主要的原部件装配而成的,其基本特性或功能或效用应是商业上公认、与原部件有着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无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承担任何责任和义务。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内容
7.1 投标人应检查招标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格式、条款、技术规格和其它资料。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提交的资料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应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以下传真一词包括传真、电子邮件、电报和电传)通知招标人。对投标截止期5日以前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招标人以书面或传真方式予以答复,同时该答复提供给每个招标文件的购买方(答复中不标明问题的来源)。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招标人可因任何原因,在投标截止期前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但应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7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
9.2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投标人将被视为编制投标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应考虑给予投标人合理的时间制作相应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可酌情延长截标日期,并以书面或传真方式通知招标文件购买人并在相应媒体上公告。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文件应由下列部分构成:
1) 由投标人签署的《投标函》、《投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
2) 为方便对投标文件的评审,投标人将任何不同于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和商务条款列于《偏离表》中。投标人应提供其撤消偏差时的调整价格。依照本章规定,有实质性不响应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 表明签署投标文件的人有权签署投标文件的证明书,并表明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受投标文件的约束。
4)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a、如果投标人按照合同提供的货物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投标人应得到货物制造商同意其在本次投标中提供该货物的正式授权;
b、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c、招标文件所规定的投标人同类货物运行业绩;
5) 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a、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b、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c、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a、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b、货物验收合格后运行2年所需的备件清单,包括备件的货源和现行价格;
c、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货物的具体参数值。
d、投标人在阐述具体参数指标时应注意招标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并且使招标人满意。
6) 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价格
11.1 根据《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规定的供货和责任范围,投标人应按《投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指定的格式报出现场交货的分项价格和总价。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商务、合同和技术责任进行报价。如投标人作出偏离,应在《偏离表》中列出,并提供由于偏离所引起的价格差异。
11.3 在所有价格表中,投标人应按以下要求给出价格明细。
1) 从国外供应的货物应分别报出fob价和cif价。
2) 国内供应的货物报exw价含增值税和其它税费。如货物包含进口的部分,则exw价应包含其相应的全部进口成本。
3) 报出货物运至工作现场的国内运费。
4) 技术服务和培训等各项费用。
5) 二年的备品、备件的价格及二年后供应备品、备件的价格折扣率。
11.4 买方可以按本章11.3中的任意价格条件订立合同。
11.5 投标人所报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投标人提交滑动价格的投标文件将作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1.6 除第五章中允许有备选方案外,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除本须知有规定外,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2.1 投标文件应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日开始保持90日有效。投标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12.2 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人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3. 投标文件的制作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正本和电子版本各一份及副本三份,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如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3.2 每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或经其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以规定的书面格式出具《授权证书》,并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投标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3.3 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