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威人士指出,改革资源税,首先就要扩大徵收范围,把更多的资源性产品列入其中。目前,中国资源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石油、煤炭、天然气、金属类矿产、非金属类矿产以及盐,范围过于狭窄,远远没有达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目的。该人士还认为,将水列入资源税徵收范围之内是当务之急。
对于已经列入资源税徵收范围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的征税方式如何改进的问题,该人士指出,目前税务部门的思路是要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至于从价计征的税率可能定为多少,该人士没有透露,但此前业界普遍猜测,调整後的资源税税率很有可能定在3%左右。
专家指出,现行的从量计征方式问题越来越凸显。从量计征不能体现资源价格的涨跌,国家税收也不会随着资源价格的涨跌而增减,徵收资源税的初衷更是难以体现,上述权威人士指出,从量计征,企业的税负较小,难以形成节约资源的意识。
如果实行从价计征,资源消耗大户的税负将大大增加。业内人士分析,以原油为例,现在实行的是从量计征,税率为8-30元人民币/吨,但如果按80美元/桶的价格、3%税率从价计征,中国的原油资源税税额将是从量计征时的五倍左右。
今年以来,中国推进资源税改革的进程明显有所加快。今年5月下旬,国家发改委公布《关于2009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制订并择机出台资源税改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