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编号 |
lhty-2018012601 |
报价截止时间 |
201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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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价内容 |
lx3-5.5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询价人 |
汪忠 |
联系电话 |
0512-58572513 |
【重要声明】
1、公开竞价是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为规范自主采购管理,推进阳光操作而采取的公开竞争性采购方式,仅适用于企业日常生产经营性物资以及不具备招标条件的部分物资采购。
2、竞价开标在公司纪委全程监督下进行,竞价投标人可到现场观摩开标过程并接受答疑。
3、中标结果仅直接通知到竞价中标人,不再另行发布中标公告。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竞价投标人可向投标受理人提出书面申请,查询原始资料和评审结果,充分尊重竞价投标人的知情权。
4、竞价投标人报价前应认真阅读《竞价须知》(http://www.lianhecopper.com/index.php/list/index/g/c/id/82.html)。因竞价投标人制作、密封、寄送报价文件不符合要求,以及竞价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导致的后果,由竞价投标人自行承担。
5、投标人接到中标通知后应及时签订合同,无正当理由,不签订合同的,出现一次,从开标之日起,停止其参与竞价资格半年;出现两次,停止其参与竞价资格1年;出现三次,永久取消参与竞价资格。
6、需要收取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后两个工作日内,按照合同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无正当理由不交纳的,将列入本公司失信行为供应商名单,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一、竞价内容
序号 |
物料描述(名称及规格型号) |
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
品牌或制造商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报价金额(元) |
交货期 |
备注 |
1 |
lx3-5.5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见附件技术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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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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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相关要求
1、投标人报价及交货方式:报价含17%增值税,免费送货到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2、付款方式:货到现场,技术及生产使用单位联合对物资进行验收,验收无误后卸货。供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票到付款50%,通过张家港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验收后付40%,质保期满后付款10%。
3、报价时,应对所报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及质量技术标准应描述完整,与本询价表有偏离的,报价时应作偏离描述。其他偏离在报价表时予以说明。
4、对关系到产品价格、质量的主要部件,要注明原材料的材质、规格等信息,必要时,组件和总成件要注明供货范围。
5、询价指定品牌的,请按指定品牌产品报价;非指定品牌的,报价人须注明拟供产品的品牌(或制造单位)。
6、报价有效期:报价截止日起10个工作日。
7、报价人需提供单个包的完整报价,否则视为无效。
8、报价人对规格型号不全或技术参数不清楚的可以询问使用单位或询价人。
9、报价人资质要求、报价规范及报价函见本网站竞价须知栏目中相关要求。
三、报价受理时间
公告之日起至报价截止日期间,每天(节假日除外) 08:00~11:30和13:30~16:30(北京时间)。
四、报价受理人
名 称: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地 址:张家港锦丰镇三兴街道五棵松路200号
收 件 人:骆有健
电 话:0512-58533020
传 真:0512-58574100
(注:投标人报价可自行送达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招标办公室;或通过快递寄送报价文件,信封外面注明报价项目。)
附件:
技 术 要 求
一、总则
1.1 本技术附件是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就lx3-5.5型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的技术要求,为该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2本技术附件仅提供有限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的详细条文,卖方的产品应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买方提供的技术要求的要求。
1.3 卖方对起重机的工艺性和整体性负责,对整机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可靠性、先进性负责;卖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本合同设备转包第三方(外购件除外),否则由此所产生的一切影响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1.4 在合同签定以后,买方保留对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提出补充和修改的权利,卖方在此承诺予以配合。如提出修改,具体项目和条款由买方和卖方商定。
二、供货范围
2.1 供货设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规格型号 |
数量 (台/套)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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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电动单梁悬挂式 起重机 (含集电器、支架) |
起重重量=3t, 起重跨度=5.5m 起重高度=6m 运行速度≤20m/min 起升速度≤8m/min 小车速度≤20m/min |
1 |
详见 商务合同 |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质计站 |
无线遥控操作 (地面手柄 )无线遥控器2个,一用一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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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台起重机包含以下主要部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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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大车运行机构 |
1套 |
匀速调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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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小车运行机构 |
1套 |
匀速调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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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提升机构 |
1套 |
匀速调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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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电气控制系统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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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安全装置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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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卖方负责将设备运送至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并由卖方负责卸货、安装、调试,在运输过程中的费用和设备卸货、安装时的吊车费用也由卖方承担。
2.3 其他主要零、部件和备品备件清单(含制作图纸)以及随机技术资料。
三.设计制造执行的主要标准
(tsg-q0002-2008)起重机械安全技术监察规程-桥式起重机
gb6067-2010 起重机械安全规程
tsg q7015-2008 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3811 《起重机设计规范》
gb6067 《起重机安全规程》
gb/t14405 《通用桥式起重机》
gb5905 《起重机试验规范和程序》
gb12602-90 《起重机械超载保护装置安全技术规范》
gb/t8618-96 《圆股钢丝绳》
gb/t985-1998 《气焊、手工电弧焊及气体保护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986 《埋弧焊焊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
gb3323-87 《钢融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
jb1152-81 《锅炉和钢制压力容器对接焊缝超声波控伤》
jb4315 《起重电控设备》
bg/t8923-98 《涂装前表面锈蚀等级》
gb9286 《色漆和清漆膜的划格试验》
jb2759 《机电产品通用技术》
gb5972-85 《起重机专用钢丝绳检验和报废实用规范》
gb7592-87 《通用桥架起重机限界尺寸》
jb/t53442-94 《通用桥式起重机产品质量分等》
gb/t10051-1998 《起重吊钩》
gb6333-92 《电力液压块式制动器》
zbj80007.1-80007.3-87 《起重机用铸造卷筒》
jbj80006.1-80006.2-87 《起重机用铸造滑轮》
jb/t6392.1-6392.2-92 《起重机车轮》
jb3242-3242-83 《十字轴式方向联轴器》
gb5973-5976-86 《钢丝绳夹》
gbj17-88 《钢结构设计规范》
gb497-85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zbk26008 《系列起重及冶金用绕现转子三相异步电动机》
jbdq4558-91 《起重机成套电阻器》
jbdq6146-86 《起重机控制台》
q/dq109-92 《起重机电气设备技术条件》
gb50278-98 《起重设备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zbj1901-1998 《起重机减速器》
gb1497-85 《低压电器基本标准》
上述标准按最新标准执行。
四.3吨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技术要求
lx型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的设计制造应严格遵循《电动单梁起重机》jb2603-94标准。
4.1 使用环境
用途:该起重机用于吊运铜板、铜块等,是由人工地面遥控操作完成的。
设备工作环境:有粉尘,环境温度为常温。
设备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65天,白班制。
4.2起重机技术说明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是直接悬挂在轨道上的悬挂式起重机。由主梁、横梁、电动葫芦、电器与起升机构组成。
主梁与横梁为起重机主要承载部件,重物的升降靠装在电动葫芦上的提升装置来完成,而重物的纵、横向位移,则分别由大、小车的运行机构来完成。上述系统均配备有安全可靠的制动和限位装置。
起重机供电电源为3相、50hz、380v.
4.3金属结构部分
主梁采用钢板(q345-b)压延成型的u型槽或拼接成槽型,再与工字钢组焊成封闭箱型主梁,横梁也是用钢板压延成u型槽后组焊成箱型梁,安装时用高强度螺栓组合。
4.4运行机构
大车采用分别驱动方式,一般为四轮两驱动,由zdy电动机、ld减速装置、电机自带制动器来完成。
4.5安全与电气
本产品采用锥形电机,控制箱为dk1型专用电器控制箱地面遥控操作,运行速度:20m/min,起重机设有安全装置如:行程限位开关、欠压、过流保护、错相保护、紧急开关等,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所有起重机控制电源及起重机照明电源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采用隔离变压器电,使设备能够安全、有效的运行。
4.6供电方式:
我方滑触线为三相滑触线,整个厂房需增加一根接地滑触线(约20米),并且滑触线集电架单刀片接触需改为双刀片接触(单刀片接触容易发生跳电,有安全隐患)。三相四线制,三相交流380v,50hz。
4.7电动葫芦技术说明
电动葫芦选cd1型,cd1型为常速起吊。
4.8起升机构
起升机构由起升电机通过联轴器经减速器空心轴驱动卷筒旋转,使绕在卷筒上的钢丝绳带动吊钩装置上升或下降。
4.9运行机构:
电动小车、运行电机、运行减速器、从动小车等共同组成的运行机构,运行机构带动主机做往复移动,其运行速度一般为20m/min。
电器装置
cd1型电动葫芦的电器装置由电器控制箱,按钮开关,限位器及联接导线等组成。
手柄加遥控开关的操作压力为36v安全电压,根据按钮开关上所示方向符号,正确按压按钮, 通过控制箱内继电器的吸合与断开,可以控制电动葫芦的动作。
桥架
电动单梁悬挂式起重机的移动桥架应为工字钢与钢板的组合断面梁结构,当额定负荷和电葫芦自重左右在跨重时其垂直静挠度(tsg7015-2008)的规定。
卷筒及钢丝绳
必须配备软性钢丝绳,其长度和强度要适应各种负荷条件(包括冲击负荷)安全系数不小于5,钢丝绳符合优质钢丝绳(gb8912-88)标准。
所有的卷筒和滑轮直径至少是钢丝绳的20倍,在需要的地方要配备导向杆以防绳索扭绞。
吊钩
起重吊钩需符合国标gb10051《起重吊钩》的规定,起重吊钩为锻造的吊钩,整体调质处理,必须采用优质碳钢制作,最大负荷时的安全系数不小于5。必须配备安全保护装置,以防吊钩在受载条件下张开。
滑轮
绳槽断面符合zbj8006.1-87《起重机用铸造滑轮绳槽断面》要求,主钩钢丝绳滑轮组为铸钢滑轮。
制动器和驱动装置
桥架移动机构与卷扬装置上均要安装刹车装置,当超载时应能自动停车并报警。起重机制造商应提供组装包括电动机,控制器在内的所有电器设备,设备的导线由制造商提供并安装。
多相交流电动机的每一相均要装置负荷继电器。制造商应提供控制继电器,对悬挂控制器提供36v电源,控制按钮为重型的不锈钢结构。
轨道
单轨电动葫芦的轨道由热轧工字钢制成,在导轨两端应设有限位开关和缓冲器。
电气装置
所有电气设备的防护等级应满足有关标准的规定。
焊接方法
焊接采用埋弧自动焊接,起重机主梁角向焊缝和腹板的对接平焊缝。
焊接焊缝坡口符合gb985、986的规定,焊接外观无可见缺陷(如裂纹、孔穴、固体夹渣、未熔合、未焊透、形状缺陷等);主端梁对接及角焊缝,受拉区的翼缘板、腹板的对接焊缝,100%进行无损探伤。超声波焊接不低于jb1152中的规定的i级;射线探伤时不低于gb3323中规定的ii级。
焊接结构中重要部件的方法、工艺应符合gb3811、gb/t14405和sl/t241标准中的有关规定,焊工通过考试取得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五、单梁悬挂式起重机主要技术参数
5.1基本参数
cd1型3t-6m电动葫芦(江阴凯橙)
额定起重量gn:3t
起升高度h:6m
跨度:5.5m
工作级别:不低于a3
使用环境:-10~50℃
工作制度:中级jc=25%
5.2电动葫芦起升机构
起升速度:8m/min
起升电动机:zds 0.4/4.5kw n:1380r/min
起升制动器:锥刹
5.3电动葫芦运行机构
运行速度:20m/min
运行电动机:zd1 12-4/0.4kw n:1380r/min
运行减速机:20m/min变速
运行制动器:锥刹
操纵方式:地操加遥控(36v安全电压),遥控采用台湾禹鼎。
5.4电源:三相交流 380v(±10%) 50hz(±1%)
六、主要技术要求
6.1 大小车缓冲器为机械缓冲器。
6.2 各制动器采用锥形型制动器。
6.3 各轴承及润滑点要加足润滑油。
6.4 减速机选用泰兴减速机股份有限公司产品。
6.5电动机采用起重专用电动机(江特电机、江苏大中电机或无锡新大力电机),额定电压380v,额定频率50hz,f级绝缘。
6.6 电器选用施耐德电器。
6.7电动葫芦采用江阴凯橙产品。
6.8 钢材选用武钢或宝钢、武钢等的产品。
6.9 应根据使用工况条件:室内,有酸性腐蚀性气体要求进行防腐,刷防腐漆。起重机需进行喷砂处理,然后先喷2遍底漆,再喷2遍面漆。底漆采用改性环氧树脂底漆,颜色为:红色。环氧防腐面漆采用信号黄色(色标号:ral-1003)。油漆厚度:一遍油漆厚为30~35μm, 三遍油漆厚为90-105μm左右。
七、质量保证
7.1 设计和制造的全过程,确保在is09001质量体系标准的控制内进行。
7.2 起重机制造所需的原料和外购配套件,确保为名优合格产品,交货时需提供合格证。
7.3 制造过程中的全部检验记录完整无误,可供买方随时抽检。
7.4 确保提供的起重机是全新的、未使用的、采用最佳材料和一流工艺,并在各方面符合买方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
7.5 起重机交货时需提供制造厂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质量检验证明。
7.6 起重机必须能够通过张家港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冶金行车验收。
八、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售后服务保证
8.1产品实行三包,质保期为自设备验收使用合格后十二个月或货到现场18个月(二者以先到期为准),在质保期期间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承诺在2小时内给予答复,在24小时内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赴现场免费处理,免费提供更换的零部件。
8.2质保期后,卖方优惠供应设备零配件;出现质量问题,卖方2小时内给予答复,维修人员将在24小时内赶到现场给予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九、技术服务
9.1卖方负责起重机运输、卸货、安装、调试,包括运费和卸货、安装时的吊车、叉车费用以及在张家港市特种设备检测研究院的报检费用也皆由卖方承担。
9.2在起重机安装调试及保质期内,凡因设备质量问题所造成的部件损坏,卖方在24小时内,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到现场免费维修更换。
十、安装、调试及试运行
10.1卖方在安装前必须取得买方所在地相关部门许可后才可进入现场安装,并提供安装方案贰份给买方。卖方应派出合格的专业人员在买方的现场对设备进行安装和调试,并对买方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和操作的技术培训。
10.2 设备试运行前,卖方负责在张家港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对起重机进行报检和验收通过,买方给予配合。
10.3 试车:试车期间,卖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负荷试车连续运行72小时无故障, 并能满足买方提供的技术要求。
10.4 安装期间,严格遵守买方的厂内规章制度,服从买方的安全管理,加强自身的安全施工保护措施。
十一、性能考核和最终验收
11.1 在起重机投入生产后,应在设计工况条件下进行考核运行,买方提前通知卖方,并在卖方有人参加的条件下,按照规定的参数进行考核运行72小时,符合要求后,正式验收。
11.2 性能考核的结果应做出记录,并在考核完成后的3天内,由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11.3 如果规定的保证值,在性能考核期间顺利达到,则双方代表应在3天内签署卖方准备的合同设备验收证明书一式叁份,此时,认为设备已通过验收。
十二、技术资料交付
12.1 合同生效后,卖方一周内向买方提供设备总图(含各种技术参数,包括起重机总图、电气原理图、线路图等)。
12.2 起重机交货时,随机提供起重机总图、其他主要零、部件和易损件制造图、安装使用说明书、电气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合格证、制造厂所在地质量技术监督局的质量检验证明、发货明细表各壹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