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媒体报道了浦项制铁财团收购国内稀土企业一事,《每日经济新闻》调查后发现,被收购企业并非媒体报道所称江苏永信稀土贸易公司,而是包头永新稀土公司。
浦项入主包头永新稀土
日前,有媒体报道了浦项制铁财团收购国内稀土企业一事,记者调查后发现,被收购企业并非媒体报道所称江苏永信稀土贸易公司,而是包头永新稀土公司。
昨日,记者从包头市工商局独家获悉,包头永新稀土已经更名为“浦项(包头)永新稀土有限公司”,浦项中国董事长兼总经理郑吉洙为新公司的负责人。
对于双方合资之后的生产计划等相关细节,浦项中国相关人士表示,“我们已经成立了新的公司,目前正在招聘新的人员加入包头公司,其他的一概无可奉告。”
永新稀土已完成更名
相关资料显示,包头市永新稀土有限公司注册时间为2002年,注册资本为50万元,生产范围为“稀土化合物、永磁材料”等。日前,包头永新稀土已经更名为“浦项(包头)永新稀土有限公司”。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永新稀土于2008年在包头市稀土高新区建设的钕铁硼微晶合金及钇镁合金项目,得到包头市发改委的批复。该项目总投资10亿元,全部由企业自筹。项目建成后,将形成年产400吨钕铁硼微晶合金及100吨钇镁合金的生产能力。
2008年5月开工建设,预计于2009年12月竣工,但此项目是否已经竣工,记者并未从相关人士方面获得有关信息。
业内人士在看到相关信息后,也产生疑问,一个能投资10亿元项目的公司,为何韩国浦项财团能以6千万元左右入股,获得60%的股权?记者多方查证,但未得到确切回复。
北京安泰科信息开发有限公司分析师陈家作表示,“韩国受到中国稀土产品出口配额限制,如果是韩国的稀土公司直接到中国投资,会相当敏感,但是通过钢铁公司,敏感性就没那么强。”
赣州华京稀土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管对记者表示,很多稀土金属都可以和铁做成铁合金,原来铁合金出口要收10%的关税,现在出口关税有所调整,而且出口不受限制。以前就有外资入股中国稀土生产企业后,将生产出来的产品加工成铁合金,然后出口到自己国家。
虽然中国目前已经采取了比较严格的限制措施,但是却依然难以阻断外资通过同本土企业合资与入股获得稀土资源的热情。
政策的缺失被外资钻空子?
外资并购中国的稀土企业要经过哪些审批程序?
包头国家稀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李兴表示,一般外资企业要并购或者参股稀土企业,首先要得到当地政府稀土管理办审批,例如:是否符合投资条件、产品生产是否符合法律规定、出口配额问题等;得到政府稀土管理办同意之后,才可以到工商局审批获得营业执照,而后还需要经过商务部主管部门外经贸、海关等部门的审查。每日经济新闻
然而,即使层层审批仍然难以阻止稀土资源被外资变相出口。对此,李兴表示,政府对稀土相关加工产品定位模糊造成了今天的尴尬,“行业管理规定中只是粗略记载了大概的稀土加工产品范围,如果将所有禁止生产的产品以目录的形式表示出来,将有利于相关部门的管理。"
据记者了解,《外商投资稀土行业管理暂行规定》中,只包括对稀土矿产品范围、稀土冶炼、分离产品范围、稀土深加工及应用产品范围,而并没有精细到具体的产品名称。
一位稀土企业高管表示,目前来说,中国的稀土加工技术比较落后,大多数都是一些中小企业,跟国外有明显的差距,一定程度上,政府要将所有涉及产品以目录的形式呈现,存在技术难度。
上述高管认为,由于政策界限不是很严密,外资就很容易打擦边球,“政府对铁合金的出口是没有限制的。”多年来,外资在中国投资稀土实际上并没有带来多少技术,都是很初级的技术,并不是高端技术。浦项制铁是钢铁公司,不太可能有稀土方面的技术。
“应制定企业准入门槛,严格控制外资企业进入稀土开发领域。”政协十一届全国委员陈凯此前在两会上谈了他对保护稀土方面的建议。他在提案中说,“对于稀土的开采利用,国内企业、外资企业,无论规模大小都想方设法参与其中。虽然政府对此也采取了许多措施,但是往往效果不甚明显。为了保护稀土资源,必须健全相关的法律法规,设立企业准入门槛,对于一些外资企业利用参股等形式对稀土进行开采的行为尤其要加大监管力度,有效保护稀土的开采和利用。”
北京大学博士青岩撰文指出,“从长远计,最有效而且最容易实行的方式,莫过于立刻禁止稀土出口,只维持国内生产以及研发所需的产出规模,或者干脆从国际市场购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