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控股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
根据铜陵有色集团控股公司文件(即铜色控股安环【2009】138号《关于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的通知》)规定要求,结合张家港联合铜业公司情况,制定本次“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
一、活动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发展”的科学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健全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体系、制度体系和安全文化体系,强化技术管理和现场管理,完善“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安全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
二、活动主题
关爱生命,安全发展,杜绝“三违”,消除隐患。
三、活动时间
2009年4月17日~7月31日。
四、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使员工安全技术素质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条件进一步改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升,杜绝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实现公司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五、组织机构
为加强活动组织领导,公司成立“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高方胜
副组长:许来平、廖晓银、王晓东、吴立成、成 彬、俞 鹰
成 员:李正东、王 浩、陈长顺、陈志金、黄双胜、单其文、罗以龙、王震宇、吴宗根、巩家贵、刘吉明、沈先文。
活动办公室设在技术部安环技术科,陈长顺兼任办公室主任。
控股子公司结合本单位情况,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认真开展此次活动。
六、活动安排
(一)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用安全文化强化职工的安全意识。
利用各种手段和方式,全面开展安全系列教育。广播、网络、滚动宣传屏,开展以“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为主要内容的安全宣传教育,每周更新一次。活动期间,除各车间、工段、班组组织的安全学习外,公司安委会将组织公司级的职工集中安全教育、学习培训36次,受训人次不低于4000。举办三期培训班:一是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和骨干培训班 ;二是各级兼职安全员培训班;三是进厂半年内的新工人培训班。重点学习《安全生产法》、控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事故案例分析教育、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教育等。
(二)开展技术大比武,用行为文化提高员工的安全技能。
从四月开始,利用两个月周期进行全公司范围内的技术大比武。四月安排参赛工种的理论考试;五月进行11个工种实际操作的技术比武,比安全操作规程、比技术操作水平。对参加竞赛比武的不同工种取得名次者给予奖励。
(三)严肃查处“三违”现象,用标准作业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
公司安委会及安全管理部门采用巡查、抽查的办法,车间、工段、班组采取自查、互查等方式,全方位、多层次地查处“三违”现象,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处罚;不搞形势,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对“三违”现象的查处,严格按照控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执行,真正做到检查不留情,处罚不手软,整治出重拳。各级专、兼职安全员在“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期间的一项重要职责就是:督现场、纠“三违”、查隐患。始终保持一种对“三违”行为严肃查处的态势。
(四)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用良好环境营造安全生产氛围。
各生产车间、工段、班组要把隐患排查治理作为安全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严格执行隐患排查治理的“三定四不推”原则,真正做到排查隐患不留死角,治理隐患不留后患。各生产班组进一步严格列队排班制度,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布置安全生产工作。认真做好班前、班中、班后安全检查,及时发现事故苗头和隐患,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台帐,消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五)加大安全检查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平稳发展。
对公司划定的变电房、空压机、锅炉房、重油库4个a级危险(源)点,阳极炉、硫酸储罐2个b级危险点实行24小时监控。在实行使用单位日检查、主管部门周检查、公司月度大检查的基础上,进一步压缩检查周期,增加检查频次。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和各级安全管理员每天都要到现场检查安全工作,做到“安全关口”前置,“安全哨所”前移。与此同时,还要根据季节特点,认真做好防雷接地检测、汛期紧急情况检查、防止火灾检查、安全用电检查、特种作业检查、高空悬挂物牢固程度检查等。进一步提高和促进安全生产管理的长效性。
七、处罚规定(转摘铜色控股安环【2009】138号文件处罚规定内容)
根据控股公司要求,在活动期间将加大事故处罚力度,加大“三违”查处力度,加大责任追究力度。
1、对活动重视不够、行动迟缓的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要约谈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工作不扎实、活动走过场的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要向公司作专门汇报;对隐患问题多、安全效果差的单位,视其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安全管理失责。
2、对因反“三违”、除隐患工作不得力、措施不到位,而发生死亡事故,给予单位主要负责人撤职处分。
3、矿山发生死亡事故、工厂或其它单位发生重伤以上(含重伤)事故,必须停产整顿,经验收通过后,方可恢复生产。停产期间,停发全员工资。停产所造成的损失,由事故单位自行承担。
4、对发生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严格责任追究,实施加倍处罚。
5、“三违”行为一次者,给予两周安全教育,处以500元罚款;“三违”行为二次者,给予两个月安全教育,处以1000元罚款。学习结束后,安排其协助专兼职安全员排查“三违”者、直至发现他人“三违”行为,方可重新上岗。在此期间,只发放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费。“三违”行为三次者,按照控股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标准》规定,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6、员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同班作业人员对其违章行为未予制止或制止不力,需追究连带责任;造成死亡事故,须追究主要责任。
7、由于车间安全员工作不认真、查处“三违”行为不坚决,“三违”现象普遍存在,员工违章作业导致事故,要追究安全员管理责任;造成死亡事故,须从严追究责任。
八、具体要求
(一)各单位要按照贯彻控股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方案的要求,认真做好各项工作。各个部门要紧密配合,共同推进。办公室要定期向控股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办公室报告活动开展情况;工会、共青团要积极主动组织学习控股公司编写的“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竞赛学习资料,组织队伍参加控股公司七月份举办的竞赛。
(二)“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期间,“全国安全生产月”将在六月展开。要结合“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开展系列创新活动,把控股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进一步推向深入,使其不仅成为全年工作的闪光点,更是做好全年工作的加油站。
(三)各单位要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分析问题,布置工作,每月向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两次活动情况。要认真总结活动经验,加强活动的检查考核。公司安委会把“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列入年终安全生产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各单位活动总结材料于8月1日报送公司“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技术部安环科)。
张家港联合铜业公司安委会
二00九年四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