铸钢模
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
1、货物需求一览表
铸钢模 40套
*注:钢模报价按产出合格铜阳极板吨产量来报价,即( 元/吨铜阳极板)。
2、技术规格及有关要求
2.1 当地气象条件:
年平均气温:15.1 ℃
最高气温:39.4 ℃
最低气温:-11.3 ℃
平均气压:1016.0 毫巴
最大风速:20.7m / s
地震烈度:6 度
2.2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及要求
2.2.1技术规格及型号、使用参数(条件)及技术要求
2.2.1.1用途:铸钢模具用于浇铸阳极板。
2.2.1.2设备工作环境:室内,常温,含少量的粉尘和少量so2酸性气体腐蚀性气氛。
2.2.1.3设备工作制度:年工作日330天,间断性作业。
2.2.1.4技术参数及相关要求:
(1)主体材质:
zg200-400;
(2)外形尺寸:浇铸出满足附图要求的阳极板。
(3)供货范围:铸钢模40套。
特别说明:
1)铸钢模具外形尺寸严格按照附图中的铸钢模具图制作,内部浇铸区形状和尺寸以附图中阳极板外形尺寸为准,模具深度为80mm,中心位置和相对位置要符合铸钢模具图,c-c视图中的3的拔模斜度处要求铣削加工,达到要求的光洁度。
2)模子厚度为200mm,顶杆孔必须按铸钢模具图制作,包括中心距、与内膜的相对位置、顶杆头的锥度和大小头的尺寸。
3)模子的反面有三个定位孔要求按铸钢模具图中的尺寸加工。
2.2.2 性能保证值
⑴ 安装简单,维护方便,经久耐用。
⑵ 设备不易变形,开裂。
*⑶ 使用寿命:200吨阳极板/块铸钢模(从浇铸第一块阳极板计算)。
2.2.3质量保证措施要求
卖方必须取得产品制造与销售许可。
卖方应提供设备及主要元件的无故障运行时间、正常使用寿命的承诺及相应的保证措施。
卖方应提供设备制造、出厂检验、安装过程中执行的标准(含相应的等级标准)。
卖方应提供用于设备制造的主要加工、检验设备、仪器的配备情况。
3.执行的技术标准和规范
所有铸钢模具的设计、制造验收过程中执行并符合最新的现行国家标准。
4.供货范围
卖方基本工作范围为提供一个功能完整的铸钢模。包括设计、制造、检验、试验、涂装、包装、运输以及从施工到运行全过程的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质量保证和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售后服务及其它相关服务等。
以下为卖方必须提供的设备材料和服务:
(1) 铸钢模,包括主体设备、专用工具等的详细设计、制造、检验和试验、涂装、包装、交付;
(2) 到买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的运输及保险;
(3) 相关技术资料;
(4) 培训;
(5) 技术服务;
(6) 安装指导及调试;
(7) 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售后服务及投标书中要求卖方提供的其它相关服务
5.技术资料
5.1 随投标书提供的技术资料:
(1)货物的主要部件材质和技术经济指标;
(2)货物的详细技术说明;
(3)详细制造方案;
(4)与本技术规定的偏离;
(5)产品的型式试验和检测报告;
5.2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
合同生效后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除双方约定的份数外均向买方提供一式6份,具体交付时间除特殊规定外,其它经双方协商后,在签订合同时确定。
设备总装图(含设备外形尺寸图,平面、剖面布置图,正视图,侧视图,并有详细尺寸等;)
设备安装基础资料(包括基础承重荷重条件以及对安装平台的设计要求);
铸钢模的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提供的资料为硬拷贝及电子版(文档为word格式,图纸为cad.dwg格式)
6.卖方的责任
6.1 投标人对投标范围内设计、制造、技术服务、性能考核及整套货物的系统性、完整性、先进性、可靠性、安全性负责。所供应的货物必须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
7.技术服务
7.1 技术服务将作为供货内容的一部分,包括安装指导、调试、试生产验收、培训买方技术人员和其他技术服务。
7.2 卖方须在投标时提供技术服务的详细内容和详细报价。卖方应在投标文件中列出安装指导、调试、技术服务、检验、培训等费用,价格计入投标总价。
7.3 安装指导、调试和培训
卖方根据买方的要求,派出合格的专业人员在买方的现场对货物进行安装指导和调试,以及对买方有关人员进行维修和操作的技术培训。
8.合同特殊条款
8.1 货物交货
8.1.1交货方式:买方现场交货。
8.1.2交货期:合同签定后两个月内交货完毕。
8.2 交货地点:买方指定地点。
8.3 交货要求
货物包装需要与货物清单相符,以便进行验收。
货到交货地点后由双方人员共同点件验收,若系卖方的责任造成的破损、缺件、不符合合同要求,卖方应立即予以调换或补齐。
8.4 安装指导调试及试运行
8.4.1货物现场安装时,卖方应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货物的安装指导、调试工作。
8.4.2货物试运行前,卖方向用户提出负荷试运行方案,由用户负责组织实施,卖方派人参加。
8.4.3试车:试运行期间,卖方应派人到现场服务,负荷试车连续运行72小时无故障,并能满足买方提供的技术要求。
8.5 性能考核和最终验收
8.5.1在货物投产后,应在设计工况条件下进行考核运行,用户提前通知卖方,并在卖方有人参加的条件下,按照规定的参数进行考核运行72小时,符合要求后,正式验收。
8.5.2性能考核的结果应做出记录,并在考核完成后的4天内,由双方代表在记录上签字。
8.5.3卖方在货物性能考核前,提供性能考核计划表,性能考核应在第一次投料全负荷连续稳定运转后1个月内完成。
8.5.4如果规定的保证值,在性能考核期间顺利达到,则双方代表应在4天内签署卖方准备的合同装置验收证明书一式4份,此时,认为货物已通过验收。
8.6 质量保证
8.6.1 卖方应是已建立iso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并取得相关体系认证证书的企业。
8.6.2质保期:从买卖双方签署验收合格报告之日起开始计算质量保证期,质保期为12个月。
8.6.3卖方提供的货物材料应符合现行有关技术标准的规定和技术文件的要求,附属设备必须满足技术文件和各自的产品技术标准,并附有合格证和试验报告,其质量由卖方负责。
8.6.4在质量保证期内,卖方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负责设备的免费维修和更换。当设备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质量事故,卖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损失。
8.6.5因货物质量问题出现故障时,卖方应接到用户通知后24小时内赶到现场处理(响应时间:4小时)。因卖方制造运输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无法修复完好时必须无条件更换。
8.6.6卖方编制培训资料,对买方的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进行生产、工艺、维修技术培训。
8.7 运输
8.7.1 运输由卖方提供,运费及相关费用单独报价,计入合同总价中。
8.7.2 所有部件应加以固定并有防雨、防潮、防振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
8.7.3 运送货物到买方施工现场
8.7.4 所有货物在发运后并不意味着卖方的责任的解除,卖方对其货物的责任将维持到买方同意完全接受为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
2、投标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信誉好,业绩优良,能提供全新、优质、符合标书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最新产品;
3、投标方在行业内有制作、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与业绩,设备运行可靠,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设计、设备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的全程服务。
4、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1月23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一份于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邮寄或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由本公司招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方无须派人参加开标。
5、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收件人:张万兴,邮编:215624,联系电话:0512-58570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