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物技术要求及其它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不溶阳极板(一次脱铜用) 数量:750片(未包括备用件数量)
二. 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及要求
1、设备名称:铅-锡-钙不溶阳极板
2、设备数量:750片。
3、用途:电解液一次净化脱铜用,用于一次脱铜生产标准阴极铜。
4、规格:参见不溶阳极板订货资料附图
5、设备工作环境:潮湿,酸性腐蚀性气体(h2so4),室内温度15~50℃。
6、使用地点:一次脱铜电解槽内。
7、技术性能参数:
1)同名极板中心距105mm;
2)此种规格不溶阳极板用于一次脱铜,
3)电解液成分:cu:15~50g/l fh2so4:180~250 g/l as:4~6 g/l
sb:0.5g/l bi:0.4g/l cl:<0.1g/l
4)电解液入槽温度:60~65oc
6)最高生产电流密度: 280a/m2;
7)一次脱铜电解槽外尺寸:3100×1130mm 内尺寸:2860×890mm;
8、要求:
(1)铅合金的表面质量执行ys/t498-2006标准中的相关条款的规定。板材表面应光滑、清洁、平整,不应有分层、裂缝和杂质。允许有轻微的、局部的、不使板材厚度超出允许偏差的压入物、起皮、小气泡和划伤等缺陷。距板材边度20mm范围内允许有轻微的机械损伤。
(2)阳极板导电横梁表面质量:包铅层厚薄均匀,与铜棒粘合紧密不脱,表面光滑,无飞边毛刺,无气孔和无夹杂物,表面纹路(或划痕)深≤0.3mm。
(3)合格的铅合金阳极板与阳极导电横梁焊对接,用铅焊条手工乙炔熔焊,焊缝为双面连续对焊,要求牢靠,无脱焊、无假焊、无气孔。
(4)铅合金板与阳极导电横梁焊接后,两者间的垂直夹角90°±30'。
(5)不溶阳极板平面度和垂直度均不得超过±3mm;
(6)不溶阳极板采用冷(轧)压延加工;
(7)使用过程中板面不应有明显的脱落;
(8)正常使用寿命不低于36个月;
(9)最高能耐320a/m2电流密度;
(10)阳极板的原料必须是全新的不含任何回收杂料的,符合国家标准。
9、供货数量说明:一次脱铜电解槽数量:30槽,每槽不溶阳极板数量:25块,共750块 ,未包括备用件数量。
10、反馈资料内容:
1)提供不溶阳极板外形尺寸
2)交货时付板材理化检验报告
3)阳极板出厂检验报告;
4)原材料生产厂家材质报告;
5)产品合格证书;
2.3 设备的组成及技术要求
2.3.1 供货范围
名称 |
型号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材料 |
重量 单位(㎏) |
铅板 |
|
块 |
1 |
pb-sn-ca |
|
铜导电棒 |
|
根 |
1 |
t1 |
|
铅套 |
|
根 |
|
pb-sn-ca |
|
绝缘子 |
|
个 |
15 |
聚乙烯 |
|
总重合计 |
|
|
以上表格所列为一套阳极板所含零部件及材料,本次采购数量为750块。
详细的定货范围和要求最终以技术谈判为准。
注*投标人对供货范围、技术要求、推荐配套厂家的相应性(投标人应提供详细的供货范围、技术要求、主要外购件清单、价格、制造商及产地。)
2.3.2 设备制造技术要求
2.3.2.1总则
2.3.2.1.1本技术要求提出的是最低限度的要求,并未对全部技术细节作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条文,投标方所提供的设备应符合本技术要求和有关工业标准,应是全新的、具有经济性、可靠性、合理性的优质产品。制造技术水平是当前国内先进水平。
*2.3.2.1.2如果投标方对本技术规格的要求未做响应,则意味着投标方提供的设备不响应本技术规格的要求。如有异议,不管多么微小,都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规格偏离表”为标题的专门章节中加以详细描述。
*2.3.2.1.3本技术规格所使用的标准如遇与投标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招标文件发出后,在开标5日前,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规范和供货范围等技术要求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
2.3.2.1.4在合同签订后,招标方有权提出因标准、规程和规范发生变化而产生的修订要求,具体事宜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本技术规格经买卖双方确认后作为订货合同的技术附件,与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3.2.2标准和规范
设备应符合以下标准和规范,优先顺序如下:
2.3.2.2.1设备供货厂商所在国的标准和规范。
2.3.2.2.2中国的国家标准和规范gb。
2.3.2.2.3在没有标准和规范可适用时,应依照谨慎、保守的原则设计、制造。
2.3.2.3 总体技术要求
2.3.2.3.1设备质量保证期:合同设备最终验收证书由双方签字后12个月。
*2.3.2.3.2所有材料及零部件(或元器件)应符合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2.4投标要求
2.4.1投标人必须对所投标的逐项予以说明,包括设备功能组成、特点、技术性能、有关详细参数等。
2.4.2投标人应提供主要外购件清单、制造商。
2.5 性能保证与质量控制
设备的设计及制造需根据《第3节设备主要性能参数及要求与第4节设备制作技术要求》,参照设备制造之国际/国家标准进行,并不得低于中国国家相应设备制做及制造标准,同时必须符合中国国家相关部门及行业的强制规范要求。
2.5.1性能保证
符合最新的相关国家规定
2.5.2 质量控制
2.5.2.1卖方提供材料证明及原厂材料性能报告等。
2.5.2.2严格按照“iso9001质量手册”的规定及合同的要求控制外购件和原材料,不合格的零件不组装。
2.5.2.3严格控制工序检验,对工序进行监控,使产品质量符合合同及标准的要求,所要求的检验和试验未完成,必要的报告或检验、试验的资料未出具之前,不得进入下道工序。保证不一致品未经处理不得进入下道工序。
2.5.2.4保证用于产品检验,测量,试验的工具和设备具有所要求的准确度和精密度,使检验,测量,试验的数据准确无误。
2.5.2.5保证检验人员持证上岗,探伤人员有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资格证书。
2.5.2.6在检验和试验过程中,检验人员应做好各项检验记录,做到记录准确,及时,字迹清楚,完整。制定检验计划。
2.5.2.7装箱质量检验保证。检验员按装箱清单,相关文件及合同要求清点所有备品,备件,成品及外购件。装箱要牢固,做好装箱标记,标记要醒目,齐全,清晰。
2.6 包装运输
2.6.1 运输由卖方提供,运费及相关费用单独报价,计入合同总价中。
2.6.2 所有部件应加以固定并有防雨、防潮、防振措施,以防在运输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损坏。
2.6.3外包装有规范的标识(标识字样不褪色)
2.6.4 运送设备到买方施工现场
2.6.5 所有设备在发运后并不意味着卖方的责任的解除,卖方对其设备的责任将维持到买方同意完全接受为止。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
2、投标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信誉好,业绩优良,能提供全新、优质、符合标书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最新产品;
3、投标方在行业内有制作、调试、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与业绩,设备运行可靠,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设计、设备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的全程服务。
4、投标截止时间:2014年4月7日9: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一份于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邮寄或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由本公司招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方无须派人参加开标。
5、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收件人:张万兴,邮编:215624,联系电话:0512-5853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