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精炼炉烟气在线监测系统
技术要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环境污染总量控制的标准,根据张家港市环保局的相关要求,污染源外排时需要监测对外排放的因子浓度,以防止超标排放的发生。
2.1 设计基本原则
本着实用、稳定、可靠、易于掌握、操作、管理、维护的原则,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国家环保行业标准的仪器仪表,并留有充分的可扩展空间,以满足环保形势发展的要求。确保技术先进、运行稳定可靠、经济实用,以较高的性能价格比构建环境监测系统,使资金的产出投入比达到最大值。能以较低的成本、较少的人员投入来维持系统运转,提供高效能与高效益。
2.2 排放口建设
烟气排放口(特别是重金属)要遵循便于采集样品、便于监测计量、便于日常监督管理的原则,根据烟气排放口具体情况进行规范化设计建设并建立统一标志牌。
2.3 监测房建设
监测站房应尽量选择建在靠近样品源(排放口或者管道)的位置,以减少分析延时,监测房应远离防爆区。
监测房由甲方负责选址、建设、装饰;乙方负责提供监测房外形尺寸图、布置图;
3.1设备名称:烟气连续监测系统(简称cems)。
监测项目:so2、烟尘、pb及其化合物
本系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hj/t 75-2007《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试行)》和hj/t 76-2007《固定污染源排放烟气连续监测系统技术条件及检测方法(试行)》。
3.2系统基本要求
3.2.1 除了监测结果满足本技术要求之外,校正系统应满足下列要求:
1)可手工完成或由数据采集系统自动设定完成,甚至经后者通过网络远距离控制实现系统校正。系统校正从探头开始,包括系统所有部件直至分析仪器。洁净的零气用来校正零点,校正气(标准气)用来校准跨度.
2)乙方应提供所有用于烟道上安装采样探头所需的部件,包括:管套、安装用法兰和接头、安装用托架或固定件以及设备部件连接定位的安装图。
3)乙方应介绍采样管线的安装方法。合同签订后,乙方应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包括所有在烟道上的设备如探头、脐状线和采样线,及用于甲方土建工程的有关支架设备的设计和安装。
3.2.2使用的材料
凡是与烟气或校正气接触的探头等部件应满足在甲方运行工况的烟气成分、温度条件下能连续可靠地运行的要求,一般由以下材料构成:玻璃、能承受260℃温度的不锈钢、耐腐蚀和耐高温的镍基合金或其他耐腐蚀合金。
3.2.3校正设备和标准
乙方应提供系统的零点、跨度校正服务。
在系统启动时需要各种校正气,乙方应满足下列要求:
(1)校正气的量应能满足启动后正常校正1年和测试用气。
(2)乙方提供的所有校正气应按照中国环保要求储存,一般储存在钢瓶内。
(3)乙方应提供校正气所在国环保局的可追朔性文件,并出具其种类、浓度和数量的文件,以及储气筒的材料安全数据表,后者将介绍储气筒和甲方将来购置和储存校正气的说明,或由乙方提供国内合格的符合国家标准物质研究中心国家一级标准的校正气供应商的有关资料。
3.2.4 干扰
系统提供的分析仪器应没有明显的干扰,即在测量单个烟气或多种烟气混合成分时,同一浓度值结果不应有一位数以上的数值差异。当浓度值大于其满量程或测量标定值时,系统应有报警输出反应。
3.2.5反吹扫空气保护
对于采样系统,系统部件如采样头安装后与烟气接触时,乙方应提供一个反吹扫空气系统以防止烟尘污染分析仪器部件。当反吹扫空气装置失效时,应自动启动隔离阀以保护监测部件不受任何损害并进行报警。
3.2.6探头和采样管线
采样管线的长度为从分析仪器至采样点。乙方提供的采样线应是一个采样线包,它应包括采样线、单独的校正气线和其它管线。如需要加热,则应包括加
热管线。校正气线应在两倍于正常校正气运行压力下保证无泄漏。采样管线包应有防止划伤的、耐火、耐腐蚀的外套。
每个采样管线包以一个连续长度供货,不允许单个采样管线内部拼接。对于加热采样管线,所有加热采样管线应具有自我调节功能,外套管能消除天气变化对测量的影响。
3.2.7 采样点离烟道内壁的距离必须不少于1.5m或者1/3的烟道当量直径。
3.2.8 cems设备通过rs232或rs485数据接口与das通讯,满足das系统的数据采集需求。
3.3 数据采集和处理系统(das)
它主要完成显示和记录系统中测量出的污染物浓度等参数,并计算出污染物排放浓度、排放量等数据,存放到历史数据库中,具备打印报表等功能。
数据采集:
(1)乙方随cems装置提供的数据处理系统应能做到实现对cems的控制和采样系统的管理功能,循环校验控制和数据修正功能,数据输入、输出处理功能、程序在线修改、参数设置等功能。
(2)该系统应具有相应的通讯接口模块(rs485),并无偿提供通讯协议,实现与环保局的数据通讯,并预留与甲方plc连接的通讯接口。
(3)das系统应配备必要的ups电源。
(4)das系统支持cems系统未来扩容。
四、安装、调试、培训
针对本系统工程,乙方承诺提供全过程的工程服务,包括测点位置的选择和开孔、现场安装、系统联合调试、项目竣工验收以及质保期内的现场服务。
乙方提供的成套设备必须通过当地环保部门的备案审批。
乙方提供系统的技术培训,包括公司培训以及现场培训,确保相关技术人员了解系统原理,能够熟练的进行设备操作,能够完成日常维护工作,对简单故障能够及时解决。
为甲方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帮助甲方制定日常维护操作规程,建立日常维护制度。
现场安装调试时,乙方将指派具有丰富工程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现场安装工作,认真组织系统调试工作,配合系统的联合调试,配合系统设备的项目验收工作。
乙方负责与市环保部门联网,负责组织比对检测工作。联网及验收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包装所有供货设备,并负责用汽车运输,将产品安全、按时运抵合同书指定的交货地点。
设备到达交货地点后,由双方同时清点,并纪录在案。
质保期及j9九游会登录入口首页新版的售后服务的保证措施
系统自试运行起一年内出现问题,乙方接到通知后4小时内作出答复并指导相关人员进行故障排查,如需要24小时内到现场解决问题,进行免费更换或维修。如产品的损坏是因甲方不正确的操作造成的,乙方按成本价收取备件及维修费。
备品备件的保障:乙方应存有备品备件,在设备出现故障时,乙方须采取及时更换措施,以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质保期:乙方提供的全部系统设备质保期限为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壹年或货到现场之日起18个月,二者以先到日期为准。
五、提供技术资料清单
5.1电气、机械和控制系统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内部总布置图
2)机械和电气逻辑图
3)系统图
4)外部接线和管道联接图
5)有关内部设备管道和接线图
5.2操作和维护手册
操作和维护手册包括下列内容:
1)cems系统中每个分析仪器的运行和维护指导。
2)规定的工作压力、温度、电压下线路和流程图。
3)详细的预防性维护指导和例子清单。
4)综合故障检修指导。
5)cems系统不同部件的标准使用寿命。
六、付款方式:
乙方货到现场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合同总额50%作为到货款,系统调试运行七个工作日后支付合同总额40%作为竣工款,付款前开具全额增值税发票给甲方。合同总额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甲方于七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10%货款。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方应具备一般纳税人的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供货合同的权利;营业执照通过上一年度年检;具备履行合同供货能力;
2、投标方生产经营状况良好,在同行业信誉好,业绩优良,能提供全新、优质、符合标书要求并经过有关部门检测合格的最新产品;
3、投标方在行业内有制作、安装、调试、验收、技术服务等方面实践经验与业绩,设备运行可靠,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设计、设备调试、验收、技术培训及售后的全程服务。
4、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5月7日17:00(北京时间),投标文件一份于上述时间之前密封邮寄或送达规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开标由本公司招标委员会按规定程序进行,投标方无须派人参加开标。
5、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张家港市锦丰镇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企管科, 收件人:张万兴,邮编:215624,联系电话:0512-58533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