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基复合还原剂采购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zhjg
二、招标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三、招标采购物资名称及内容
1、招标采购物资名称:煤基复合还原剂
2、质量要求:见附件1合同
3、采购数量:约600吨(以满足1~3月份实际生产所需为准)。
4、交(提)货地点:招标人仓库
5、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投标人负责运输及费用。
6、包装标准与包装物回收:吨袋包装,每袋约1000公斤。
7、计量方法:按需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计量条款见附件2。
8、验收标准:按第二条质量标准验收。如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值时,结算数量即为过磅重量;不符合要求值时,结算数量在计量重量中分别加倍扣除超出部分,其中:s、水分、灰分和挥发份超出要求值而低于限值部分2倍扣除,超过限值部分5倍扣除或退货处理。固定碳和粒度不扣除。
9、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10、具体合同见附件1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公司注册资金在50万元以上;
4、具有类似供应规模的业绩;
5、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其他要求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上文件复印件一套。委托人还需提交委托授权书及近两年的纳税证明。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元月25日15:00时(上午8:00至11:30,下午1:30至4:30,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接收单位及联系人:
标书提交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联合铜业企管部;邮编:215624
联系人:骆有健 联系电话:0512-58533020 传真:0512-58570127
附件1:《采购合同》
附件2:《还原剂采购质计量条款》
2016年元月5日
附件1
采购合同
需方: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合同号:
供方: 签订地点:张家港市
供需双方本着互利互惠的原则,经过充分协商,就供方供应煤基复合还原剂给需方事宜制订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及含税单价
名称:煤基复合还原剂;
单价:xxx元/吨。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项目 |
含s量 (%) |
水份 (%) |
灰份 (%) |
挥发份(%) |
固定碳(%) |
粒度 0.2 |
要求值 |
≤0.5 |
≤3.0 |
≤12.0 |
≤12.0 |
≥80% |
≥90% |
限值 |
≤0.6 |
≤5.0 |
≤15.0 |
≤15.0 |
≥72% |
≥80% |
二、数量:约600吨(以满足1~3月份实际生产所需为准)
三、交(提)货地点:需方仓库。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承担:供方负责运输及费用。
五、包装标准与包装物回收:吨袋包装,每袋约
六、计量方法:按需方实际过磅数量为准。
七、验收标准:
按第二条质量标准验收。如检验结果符合要求值时,结算数量即为过磅重量;不符合要求值时,结算数量在计量重量中分别加倍扣除超出部分,其中:s、水分、灰分和挥发份超出要求值而低于限值部分2倍扣除,超过限值部分5倍扣除或退货处理。固定碳和粒度不扣除。
八、结算方式:货到验收合格后凭增值税发票10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货款。
九、违约责任:按《合同法》执行。
十、合同生效时间:有效期自
十一、卖方产品性不合格或不履行更换义务的,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卖方除赔偿买方全部经济损失外,还应按照不合格产品价款的30%支付买方惩罚性违约金。
十二、本协议一式肆份,双方各执两份。
需方: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供方:
代表人: 代表人:
还原剂采购质计量条款
1 质量要求
还原剂的技术指标应符合表1 要求。
表 1 技术指标
项 目 |
要 求 值 |
限 值 |
含s量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