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废镁砖(炉底砖)销售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zhjg2016-2-07
二、招标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三、标的:废镁砖(炉底砖)
四、数量:约300吨(以实际计量量为准);
五、交货地点: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六、计量方法:以招标人实际过磅数量为准,招标人向中标人提供所使用计量器具的有效检定合格证书。
七、报价:投标人自行看货自行报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配合,投标人在附件《投标函》中填好投标单价,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以价高者中标。
招标方货款不收承兑,运杂费由中标方承担。
八、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外面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公司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九、由本公司招标办按招标程序确定开标时间并组织人员进行议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参加开标;中标人接通知后当天须向招标单位指定账户提交20万元人民币的提货保证金,并与本公司商务部签订买卖合同。
十、交货与运输方式:提货时间由招标人通知,中标方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接到通知的两个工作日内须预付全额货款并提货。提货地点在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厂内,招标人负责装货,中标人承担各项运杂费;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
2016年8月29日16:00时
十二、投标文件接收单位及联系人:
标书提交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200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质量计量部(企管部);邮编:215624
联系人:骆有健 联系电话:0512-58533020 传真:0512-58574100
十三、投标人还需提供以下资料,与《投标函》一起封装:
(一)企业投标人提供(均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票资料;
(二)个人客户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2016年08月22日
附件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废镁砖(炉底砖)销售
投标函
根据贵方为废镁砖(炉底砖)销售(zhjg2016-2-07)招标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公司) 对本次招标物料作出如下报价: 。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了解全部招标文件,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力。
3、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五棵松路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骆有健 电话:0512-58533020,传真:0512-58574100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