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废不锈钢销售
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zhjg2017-2-01
二、招标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三、标的:废不锈钢
四、数量:以实际计量量为准;
五、交货地点: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六、报价:投标人自行看货自行报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配合,价高者得。
招标方货款不收承兑,运杂费由中标方承担;
中标方接到招标方通知后,方可按招标方要求自提;
七、交货与运输方式:中标人在接到提货通知的两个工作日内须预付全额货款并提货。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厂内交货,招标人负责装货,中标人承担各项运杂费;
八、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要交纳投标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1万元整。保证金交至以下的公司帐户:
公司名称: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行三兴支行
账 号:524858195658
2、投标保证金可采用电汇、或现金【需自行交到开户行并将缴款单(缴款单必须注明单位名称、招标编号)】、或确保开标日前到帐的电汇凭证复印件。任何其它形式的保证金或担保均无效。汇款时备注留言栏需写明招标编号。
3、任何未提供可接受投标保证金的投标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予以拒绝。
4、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开标后7日内退还给投标人。
5、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转为提货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货后予以退还。
6、投标人保证金,将一律按电汇或转帐方式将保证金退还至投标人单位帐户。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明确提供投标人单位帐户的有关信息(开户行、帐号等)。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或提货保证金将被没收:
1)中标人接中标通知后未能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合同;
2)中标人接到提货通知后未按时预付全额货款并提货。
九、投标截至时间:投标文件于2017年2月13日15:00(北京时间)前送达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十、评标时间:另行通知;
十一、联系人方式:
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200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质量计量部(企管部);邮编:215624
联系人:骆有健 联系电话:0512-58533020
十二、投标人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企业投标人提供(均要求加盖公司印章)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开票资料;
(二)个人客户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招标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2017年2月3日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废不锈钢销售
投标函
根据贵方为废不锈钢销售项目(zhjg2017-2-01)招标的招标公告,签字代表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公司) 对
本次招标物料作出如下报价: 元/吨。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2、投标人已详细了解全部招标文件,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白及误解的权力。
3、与本次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江苏省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五棵松路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骆有健 电话:0512-58533020,传真:0512-58574100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