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检测招标公告
招标时间:2017年3月2日
招标编号:zhjg2017-1-04
招标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一、招标内容及范围
中标人自2017年4月1日-2017年9月30日两季度间提供如下检测服务
1、日常精炼烟囱尾气中铅检测,要求我公司正常生产就必须检测。检测结果必须及时反馈到安环科(一般取样后1到2天内)。按天报价。
2、每季度一次有组织废气检测,检测项目包括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废气流量等。单独报价。
3、每季度一次厂界噪声检测。单独报价。
4、招标范围:中标人须提供样品的取样、制样、检测、提交报告等服务,及相关环保检测业务咨询服务,并负责提供服务过程中的交通。
5、取样现场为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厂区。
6、结算方式:一月一结,收到增值税发票后7工作日内付款。
二、投标供应商资格
1、具有相应环保检测相关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在市场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三、投标说明
1、投标人要提供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及副本二份;投标价格要在相应的表中填好,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投标人务须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并在外面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及投标人公司名称,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邮寄或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3、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委托人身份证,资质证明文件,以上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司印章)一套,委托他人代理的要授权委托书一份。还应尽可能提供以下资料:企业及法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以及公司业绩证明等。
4、由本公司招标办按招标程序确定开标时间并组织人员进行议标,投标人无须派人参加开标。
四、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3月10日下午16:30时,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接收单位及联系人:
标书提交地址:张家港市锦丰镇三兴街道200号,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质量计量部(企管部);邮编:215624
接收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每天上午8: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骆有健 联系电话:0512-58533020 传真:0512-58574100
第四章 投标文件相关格式
1、投标函
致: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招标办
1. 根据你方招标项目: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环保检测招标文件(招标编号:zhjg2017-1-04)内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招标文件的相关内容及其他有关文件后,我方按下表进行报价。
2.
序号 |
类别 |
检测项目 |
检测次数 |
单价(元/次) |
分项总价(元) |
1 |
烟囱尾气 |
铅 |
365 |
|
|
2 |
有组织废气检测 |
铅、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以及废气流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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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厂界噪声 |
厂界噪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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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价 |
元 |
2.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招标文件,包括其补充招标文件(如有时)及有关附件。
3.我方承认投标函附录是我方投标函的组成部分。
4.一旦我方中标,我方保证在你方规定日期内提供服务。
5.我方同意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如果中标,我方将受此约束。
6.除非另外达成协议并生效,你方的中标通知书和本投标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盖章)
单位地址:
授权的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电话: 传真: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