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科废弃物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本公司分析科废弃物管理方法、责任及奖罚。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分析科废弃物管理。
2 职责
质量计量部分析科负责其所产生废弃物的收集,装袋(桶)和入库工作。
3 术语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固体废弃物是指废旧灰皿,废旧粘土坩埚,废旧瓷制品,废旧玻璃试剂瓶及玻璃器皿,废旧塑料试剂瓶及塑料器皿。
3.2 化学废液是指在实验室内进行化学实验后产生的废液。
3.3 收集是指将废弃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4 分类收集存放
分析科废弃物主要包含两种,固体废弃物和化学废液。其中固体废弃物含废旧灰皿,废旧粘土坩埚和废旧瓷制品,废旧玻璃试剂瓶及玻璃器皿,废旧塑料试剂瓶及塑料器皿。
4.1 废旧灰皿 火试金分析人员负责将废旧灰皿收集到完好,结实,牢固的编织袋或废旧塑料试剂桶中,先暂存于化验室一楼指定处,后由化验室人员搬运至质检取样间,质检人员粉碎后劳务队装袋搬运至安环指定地点。
4.2 废旧粘土坩埚和废旧瓷制品,分析人员负责将各自产生的废旧粘土坩埚和瓷制品收集到完好,结实,牢固的编织袋中暂存放于楼梯底下,达到一定的量或者有特殊要求时,科室负责人或值班长联系车队拉走存放于安环指定地点。
4.3 废旧玻璃试剂瓶及玻璃器皿 化验室分析人员负责将各自产生的废旧玻璃试剂瓶及玻璃器皿洗净控干,收集在塑料袋,并扎好袋口,放在指定地点。
4.4 废旧塑料试剂瓶及塑料器皿 化验室分析人员负责将各自产生的废旧塑料试剂瓶及塑料器皿清洗干净,收集在塑料袋,并扎好袋口,放在指定地点。
4.5 化学废液 化验室分析人员收集各自产生的化学废液并存放于指定废液桶。
以上废弃物不能混放。
5 处置
5.1 以上4.1之固废,由公司商务部委托有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无公害化处置。
5.2 以上4.2之固废,由公司商务部委托有处置资质和能力的单位无公害化处置。
5.3 以上4.3之固废,由生产部精炼车间阳极炉进行回炉造渣。
5.4 以上4.4之固废,由公司委托的物业公司拉走。
5.5 以上4.5之废液,分析科与生产部电解车间净化工段完成交接记录,进行净化处理。
——本标准起草单位:质量计量部
——本标准起草人:李亚楠
——本标准审定人:魏 群
——本标准批准人: 高大银
——本标准于2020年11月30 日发布, 2020 年11 月 30 日起实施
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的版权所有:九游会官网真人游戏第一品牌 copyright 2016 all right reserved 张家港联合铜业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微信扫一扫